Sighfly

🧣遇水迭山

私奔



【人设:异卵双胞胎】


 

私奔

<一>
当王俊凯和王源来到C城,当然,在他们的概念里只能用‘来’,这是他们自打出生以来,第一次回到父亲口中所谓的故乡,街头巷尾稍显破旧,低矮的围墙却爬满艳丽的三角梅。
孩子年纪尚轻,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天的景色。

王源的杏眼瞪得圆滚滚的,嘴里咬着糖果,胖乎乎的手指挠着肉嘟嘟的脸颊,想了想说:“这个花园里有好多车啊。”
王俊凯抬手弹他额头,不轻不重,环着手臂装作小大人的模样:“笨蛋,这是一个城市,才不是花园。”

到底是大花园还是小城市对王源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他只是捂着被攻击的额头看着王俊凯,跺了跺脚,鞋底是鲜活的花瓣,被碾的稀碎:“哥!你又打我!”
阿姨捂着嘴咯咯直笑弯了腰,沉沉的落日撒了一地璀璨,浓墨重彩斑斓的地面像是流动的暗河,会跳舞。爸爸揽过阿姨的肩头跟着一起笑,那天他们好像一下子都年轻了好多岁。


孩子健忘,新地方新环境新房子,复式住宅比以前老住宅区的小平房宽敞了很多,王源新鲜的不得了,撒了疯的上下楼跑,粉尘被小小身影掀的四处起舞,他早把清晨对那个小地方的依依不舍给抛之脑后,父亲心叹,这到底是没心没肺还是太过于薄情呢。
王俊凯只是乖乖的站在阿姨身边,帮着收拾屋子,偌大的房子只有王源‘登登登’的脚步声和不绝于耳的嘻嘻哈哈,他把手里的抹布洗净折叠放在电视柜上,终于还是开口问道:“爸,阿姨,我们还会回去吗?”

回那个偏僻的小地方,回到那个有高山峡谷,有草原牛羊的小地方,以前的家虽然低矮,虽然采光都差得不得了,甚至楼房都摇摇欲坠,但是王俊凯记得小时候他背的第一首诗是
‘昨日穿去林,今朝过雪山;咫尺风土异,苍茫宇宙宽’。
这是他们的生身母亲教给自己和王源的。


哦,对了,在王俊凯的记忆里还有一段岁月,那是六七来岁的一个冬季的清晨,天气恶劣的不得了,那日风雪吹得玻璃窗呼呼作响,他起床发现客厅的小餐桌上并没有往日热腾腾的馍馍和酥油茶,整个屋子空荡荡的,明明门窗紧闭却依旧感觉到穿堂风横扫,脚下不稳,心里就升起莫名的恐惧,这是一种对坏事的感知。


 
 
 

其实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起床发现家里没大人,只是这一次冷冽的空气击溃了心理防线,他走到父母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爸?妈?”


 
 
 


无人应声,他又开口叫人,却不敢把没有上锁的把手拧开,只是带着哭腔一次又一次叫爸,妈,你们在吗。


 
 
 


王源被吵醒了,揉着惺忪的睡眼,穿着单薄的睡衣拖着脏兮兮的拖鞋出门找哥哥,王俊凯就慌了,连忙把自个儿身上的棉衣脱下来把弟弟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那时候王源有些胖,王俊凯却特别瘦,领口空荡荡的,锁骨凹陷的吓人,他瞪大眼看着王源把眼睛揉的通红,软软的问自己:“哥,你干嘛呢,都把我吵醒了。”

突然就平静了下来:“爸妈可能工作上有事情,今天大概得咱两自己想办法了。”

王源咧着嘴笑,满眼都是信仍与依赖:“我以为怎么了呢,没关系,哥在嘛。”

王俊凯觉得,当时的心境不管再过多少年,哪怕以后泥土都埋到了嗓子眼,他也能回忆的起当时,被人需要被人依靠,胸腔满满当当,就像自己也有了支撑一样,他抱着王源,脸颊贴着他的额头,看着窗外风雪大作。


然而其实小小的年纪并不懂得什么叫做照顾,厨房被搅得天翻地覆,两个孩子绞尽脑汁的回忆着母亲做饭的程序,企图给自己弄一餐好果腹,后来邻居的末啦来敲门,简直是救民于水火之中,王源猛地扑到末啦怀里说自己饿了,王俊凯不好意思的挠头觉得自己没有做好一个哥哥。

他记得很清楚,在别人家里住了整整三天。
第四天夜半父亲风尘仆仆,嘴唇冻得青紫,鞋底裤腿都是泥土,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父亲,那么不知所措,脆弱又疲惫,末啦把男人领进屋里递上一碗热腾腾的的酥油茶,王源已经着了,只有王俊凯躲在里屋的门缝,偷偷看着自己父亲狼狈勾搂着的背影,他坐在木椅上,握着末啦的手捂住自己的眼睛,肩膀微微抖动。
哭了?

然后末啦轻轻抚摸他的发顶,就像妈妈平日安慰自己一样,她说了一句在当时的王俊凯理解范围内不能够的事情:“人呐,各安天命吧。”
其实现在的王俊凯也不能够理解。


搬来的第一晚,阿姨在饭桌上说两个孩子现在可以有自己的房间了,不用像以前一样挤在一起睡,王俊凯想说其实没关系的,可王源却乐不可支的点头应允,颇有些急不可耐,像是捞到了多大的好处一样。
王俊凯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大块红烧肉,用仅限于自己嘟嘟囔囔的音量小声抱怨,有这么高兴?
王源立马接了腔:“当然高兴。”
下一秒就被塞了一大碗的炒苦瓜,王俊凯瞪着眼,有些凶声恶煞:“少吃肉!你都胖死啦!”

王俊凯其实是不相信什么玄学命数,他觉得是大概是因为双胞胎的缘故,致使彼此之间有莫名的联系,就像这会儿,自己用很小的音量说话,王源却接口接的自然而然,这样的亲密无间让人分外欢喜,就像这个世界上有另一个自己。


 
 
 


每当对方在外提起彼此得意洋洋的时候,多数人是羡慕的,而这种羡慕仅限于一句:“真好。”却不太明白有什么值得他们这么开心,是啊,到底得是怎样的事情才能使一个人不厌其烦的提起另一个人的存在呢。

比如:“我有一个双胞胎的弟弟。”多骄傲啊,可是骄傲的点在哪里呢?

其实他们是在说,你看,我生来不寂寞。
其实是两个骨子里怕寂寞的孩子。

这大概?也是遗传?关于父母的故事,父亲绝口不提,母亲偶尔会三三两两说那么几句,但是由于关系不太亲密,知道的总是不多,王俊凯和王源所知道的只有,父母是大学同学,年轻气盛的时候跟着很多人在B城干了些不得了的事情,不过也是因此在失利之后,被发配到了他们出生的那个小县城。

他们母亲是一个冷清的女人,记忆中的母亲总是在几尺见方的小小书屋里,屋里是几块木板简易搭成的书架,书架却大,高高抵满天花板,屋里有一个黑色的落地灯,还有一座墨绿的小沙发,仅此而已,不过沙发的扶手很脏了,因为书屋小,放了书就再也放不下桌子,母亲看书爱喝东西,杯子放在扶手,经常碰倒了,她也就只看着各色的水泽一点点浸湿在那匹布里,日积月累,便再也洗不干净。


 
 
 


她喝很多的东西,果汁,咖啡,茶水都好,就不喝酥油茶,她从来都不喝。王源起初以为是妈妈杯里的和自己的不一样,尝了几尝,觉得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他偷偷问王俊凯,王俊凯摇摇头道,我不知道,他也很困惑,明明母亲不爱喝,父亲却是每餐必给她倒上一碗,不像是要她喝的样子。

两人是在较着劲。


所以,有一天父亲拉着王俊凯的手说:“阿玛拉走了,她回了她一直想要回去的地方,这是好事,我们该高兴,你知道的,阿玛拉一直想回家,以后就我们一起照顾弟弟好不好。”
王俊凯乖巧的点点头,其实他没有告诉爸爸,他所听到的,学校的孩子都在传,前几天河里漂着一个女人,浮浮沉沉打捞好几天,最后说是连夜大雨,夹着雪渣,最终沉寂在冰冷的长河里。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不过到底是以前的事情,说句实话,王源和王俊凯都已经不太记得那个皮肤苍白,终日郁郁寡欢,只会卷缩在书屋里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模样,她连一张照片都未曾留下。

王源放下碗筷,笑眯眯的说:“我吃饱啦。”
王俊凯头都没抬,下意识的接话:“就吃这么点啊?”
弟弟反问他:“你不是嫌我胖吗,我少吃你还不乐意了。”
其实王源吃的不少,王俊凯只是怕他吃得少了,伸手把紫砂锅里的汤勺递给他:“喝完鸡汤再下桌。”
老老实实盛了满满一碗,喝了个干干净净。

他把碗底朝天的冲着王俊凯举起来,王俊凯看过去,夕阳余晖泼进落地窗里,在王源身后洒了满地,把深棕的木质地板涂抹的同胭脂一样艳丽,俗不可耐。
然后是王源的脸,其实也没有那么胖了,他的嘴角还挂着油水,手里是白瓷的碗底,逆光而坐,王俊凯突然有些庆幸,而这种庆幸发生的莫名其妙。

脑子里像是装上了火车,冒着汽笛呼啸而过,四周是连绵起伏的山脊群落和山下散落的村庄,一种位居于高山的笼罩性,风吹过稻田秧苗,起起伏伏,而这样的画面让他觉得融化,仿佛获得了巨大的安宁与欢愉。
他想,大事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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